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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件行政处罚复议争议案 世界即时看

2023-02-20 10:09:30来源:七里河融媒


(资料图片)

为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5人担任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听证会后,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该件历时一年多的行政争议终获化解。

2023年1月,耿某某因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向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办案检察官经调阅侦查卷宗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从公安侦查卷宗的证据看,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合法适当。随后,办案检察官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作人员及耿某某多次协调沟通,并与第三人王某某当面沟通、了解诉求,明确争议焦点,为有效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经释法说理,耿某某诚恳向王某某道歉,并积极赔偿其全部损失。2023年1月28日,王某某出具第三人行政复议答复书,表示对耿某某的行为进行谅解并与其达成和解,不再追究耿某某的责任,且同意撤销行政机关对耿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发现,耿某某的违法行为较轻,到案后如实坦白承认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在事发后与家人积极登门向王某某道歉,消除不良后果,客观上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且已取得被侵害人谅解。为保证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节约司法资源,依据最高检《关于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拟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该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23日对耿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就此事项召开检察公开听证。

听证会现场,办案检察官介绍案情后,行政机关代表简述了该行政案件的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复议机关代表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复议流程及争议焦点,行政相对人的代理人也进行了充分陈述和答辩。办案检察官就听证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后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的拟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听证员评议意见及听证情况审查认为,耿某某系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认错态度诚恳且已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理不予行政处罚,故依法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撤销耿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于2023年2月16日,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中,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全面调查、精准监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工作,是行政检察工作的缩影。今后,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积极探索“一次性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并依托检察听证平台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来源: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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